法院判决不公该怎么信访?


当遇到法院判决不公的情况,信访是一种可以尝试的途径,但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和流程。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信访的概念。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在法院判决不公的信访场景中,就是公民对法院判决结果存在异议,通过合法途径向相关部门反映诉求。 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所以,当你觉得法院判决不公要信访时,要准备好书面材料,清晰地写明你的诉求、相关案件事实以及你认为判决不公的理由。 关于信访的对象和部门,对于法院判决不公的信访,你可以向法院的信访部门提出,也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反映。不同的部门有不同的职责和处理方式。向法院信访部门反映,是最直接与案件相关的途径,他们会对判决情况进行内部审查;向同级人民政府反映,政府会根据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处理;向上一级人民法院反映,则可能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在信访过程中,一定要依法有序进行。《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不得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等。如果信访人违反这些规定,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信访人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信访并不一定能直接改变判决结果。它主要是起到反映问题、引起重视的作用。如果信访后相关部门认为判决可能存在问题,会启动相应的审查程序。比如,如果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可能会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或者提审。 总之,当认为法院判决不公时,信访是一种合法的表达诉求的方式,但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理性维权。同时,也要清楚信访的作用和局限性,做好可能需要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进一步解决问题的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