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何防止一方转移、隐藏共同财产?


在离婚过程中,防止一方转移、隐藏共同财产是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 为了防止对方转移、隐藏共同财产,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及时掌握财产信息。了解家庭的各项财产状况,包括银行存款账号、余额,房产、车辆等的产权信息,公司股权情况等。这有助于我们全面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避免对方在暗处操作。比如,我们可以留意对方的工资卡、银行卡信息,查看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证件。 二是申请财产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发现对方有转移、隐藏财产的迹象,我们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会对相关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防止财产被转移。 三是留意对方的异常行为。如果对方突然进行大额的资金转移、低价出售财产、将财产赠与他人等行为,我们要提高警惕。这些行为可能是对方在转移、隐藏财产的表现。我们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交易合同等,以便在诉讼中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财产分割方式。在签订离婚协议时,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详细的分割约定,并明确违约责任。如果一方违反协议约定转移、隐藏财产,另一方可以依据协议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发现对方已经转移、隐藏了财产,我们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