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劳动合同订立形式风险?


在防范劳动合同订立形式风险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劳动合同订立形式。劳动合同订立形式就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达成劳动合同的方式,主要分为书面和口头两种。在我国,为了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益,法律更倾向于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一规定强调了书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要防范劳动合同订立形式风险,首先要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在员工入职时,就要尽快完成合同签订流程。 其次,合同内容要规范。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必备条款,如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合同条款要清晰明确,避免模糊不清或产生歧义,否则可能在日后的履行过程中引发纠纷。 另外,要确保合同的签订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在签订合同前,要向劳动者充分说明合同条款的内容,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同时,要避免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劳动者签订合同,否则这样的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对于劳动者而言,也要积极主动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不理解或不合理的部分,要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 总之,防范劳动合同订立形式风险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共同努力。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才能有效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