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利?

我是一家公司的中小股东,感觉自己在公司里没什么话语权,很多决策都是大股东说了算,我的权益好像经常被忽视。我想知道在法律层面上,有哪些办法可以保护我们中小股东的合法权利呢?
展开 view-more
  • #股东权益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利是维护公司治理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以下从多个方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中小股东享有知情权。知情权是股东了解公司运营状况、财务状况等重要信息的基础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通过行使知情权,中小股东可以及时了解公司的真实情况,为后续决策提供依据。 其次,在股东大会上,中小股东拥有表决权。虽然中小股东持股比例相对较低,但通过合理行使表决权,仍然可以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自己的意见。《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中小股东可以联合起来,集中表决权,提高在股东大会上的影响力。 再者,中小股东还有提案权。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这为中小股东提供了表达自己意见和诉求的渠道。 另外,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中小股东可以行使诉讼权。《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为了防止大股东滥用权利,法律还规定了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中小股东可以通过行使知情权、表决权、提案权、诉讼权以及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等多种权利,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实际操作中,中小股东应当积极关注公司动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