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怎么证明是有效的?


要证明离婚协议有效,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从签订主体来看,离婚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简单来说,签订协议的双方得是精神正常、能够清楚认识自己行为后果的成年人。如果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所签订的离婚协议是无效的。例如,一方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此时签订的离婚协议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其次,离婚协议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这意味着协议内容是双方在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等情况下自愿达成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如果一方通过欺骗手段,让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离婚协议,这种协议是可以被撤销的。比如,一方虚构事实,说自己有重大疾病需要另一方放弃财产来治疗,另一方基于这种错误认识签订了协议,事后发现被骗,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该协议。 再者,离婚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例如,协议中约定限制一方再婚后生育子女的权利,这就违反了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该条款是无效的。 最后,离婚协议要生效还需要完成离婚登记手续。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只有在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才正式生效。在此之前,即使双方签订了协议,也可以反悔。如果要证明离婚协议有效,除了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可以保留签订协议时的相关证据,如双方的聊天记录、签订协议时的录音录像等,这些都有助于在需要时证明协议的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