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证明和公司是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


要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从主体资格来看,劳动关系中,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劳动者则需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而劳务关系的主体可以是法人之间、自然人之间或法人与自然人之间。例如,正规注册的公司与符合就业年龄的个人建立的可能是劳动关系;如果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临时性服务,那更可能是劳务关系。 其次,从人身依附性判断。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要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人身依附性。比如,公司规定了上下班时间、考勤制度、工作纪律等,劳动者需要严格遵守。而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者相对独立,只需按照约定完成工作任务即可,一般不受对方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约束。 再者,从劳动报酬支付方面分析。劳动关系中,工资支付通常有相对固定的周期,如按月支付,并且工资组成较为复杂,可能包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劳务关系的报酬支付方式则较为灵活,可能是一次性支付或按完成一定工作量支付。 另外,从工作内容的性质来看,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工作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例如,在一家制造企业工作,员工的生产活动是企业整体业务流程的一部分。而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者的工作往往具有临时性、特定性,不一定是对方单位的核心业务。 最后,相关证据也很关键。可以收集劳动合同,这是证明劳动关系最直接的证据。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