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举证假离婚?
我和伴侣办了离婚手续,但其实是为了某些利益办的假离婚。现在对方不认账,想真离。我想举证这是假离婚,可不知道该从哪些方面入手,需要收集什么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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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其实并没有“假离婚”这个明确的概念。所谓的“假离婚”,通常是夫妻双方为了实现特定目的,如获取购房资格、逃避债务等,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但从法律角度来看,只要办理了合法的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就已经解除,不存在所谓“假”的情况。然而,如果一方能证明在离婚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权益的。 关于举证方面,首先,可以从双方的沟通记录入手。比如微信聊天记录、短信记录、通话录音等,这些内容如果能体现出双方办理离婚是为了特定目的,并非真正想解除婚姻关系,那么就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例如,双方在聊天中明确提到为了买房而假离婚,之后再复婚等内容。 其次,证人证言也很重要。如果有亲朋好友知晓你们假离婚的情况,他们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不过证人证言的证明力相对较弱,需要其他证据进行佐证。 另外,还可以考虑相关的财产处理情况。如果在离婚时,财产分割明显不合理,一方几乎净身出户,且这种分割与双方平时的意愿和实际情况不符,那么这也可以作为判断假离婚的一个因素。例如,双方一直共同经营一家企业,离婚时却将企业全部归一方所有,另一方没有任何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如果能证明离婚是在受欺诈的情况下办理的,受欺诈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等部分的约定。但需要注意的是,请求撤销的时间是有规定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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