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分立后的债务该如何承担?

我所在的公司最近进行了分立。我担心分立后公司的债务问题,不清楚这些债务到底该怎么承担。是由分立后的所有公司一起承担,还是有其他的承担方式呢?我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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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行为。关于公司分立后债务的承担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来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也明确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这意味着,在一般情况下,公司分立后,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债权人可以向分立后的任何一家公司主张全部债权,分立后的公司不能相互推诿。例如,A公司分立为B公司和C公司,A公司分立前有一笔100万元的债务,那么债权人既可以要求B公司偿还100万元,也可以要求C公司偿还100万元,或者要求B公司和C公司共同偿还。 不过,如果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了书面协议,有其他的约定,那么就按照该约定来处理债务承担问题。比如,协议约定由分立后的某一家公司单独承担债务,那么就由这家公司来负责偿还,债权人不能再向其他分立后的公司主张该笔债务。所以,在公司分立过程中,对于债务承担问题,要特别关注是否有与债权人的书面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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