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诉讼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举证?


在诉讼离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举证是一个重要环节,它关系到双方在财产分割时的权益。以下为您详细介绍民法典中诉讼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如何举证。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些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接下来,说说举证的方式。对于不同类型的财产,举证方法也有所不同。对于银行存款,您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到相关银行查询对方名下的银行账户信息和交易明细。这样可以清楚地了解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的资金往来情况,包括收入、支出等。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调查令需要向法院提供合理的理由和线索。对于房产,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重要凭证。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您需要提供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证明该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并且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车辆,车辆行驶证是证明车辆所有权的重要文件。同样,如果车辆是在婚姻期间购买的,您可以提供购车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来证明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公司股权,您可以通过查询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了解对方在公司中的股权情况。同时,还可以提供出资证明、股东协议等证据来证明股权的归属。在举证过程中,还有一些需要注意的要点。证据的合法性非常重要。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证据。例如,不得私自窃取他人的银行账户信息或偷看他人的手机短信等。证据要具有关联性,即证据要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关。如果证据与财产分割无关,法院将不予采纳。此外,证据要具有真实性,不能提供虚假的证据。如果提供虚假证据,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总之,在诉讼离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举证需要根据不同财产类型采取不同的举证方式,并且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和真实性。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在财产分割中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