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应当怎样举证证明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要什么证据?

我之前在一家医院看病,治疗后感觉效果不好,怀疑可能是医疗事故。但我不知道该怎么去证明这是不是医疗事故,也不清楚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想问问大家,在法律上应该怎样进行举证,具体需要些什么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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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医疗纠纷中,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并进行举证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举证方法和所需证据。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简单来说,就是医院和医生在看病过程中因为犯错,导致患者身体受到伤害,这就可能构成医疗事故。 接下来谈谈举证责任。过去,医疗纠纷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也就是医院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但自2010年《侵权责任法》施行后,一般情况下,患者需要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不过,如果存在《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如医疗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就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这里的《侵权责任法》已被《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替代,《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延续了相关规定。 然后是所需的证据。 病历资料是非常关键的证据。它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这些资料。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患者可以向医疗机构申请复印或复制上述病历资料,医疗机构不得拒绝。病历资料能反映患者的病情、诊断过程、治疗措施等信息,对于判断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至关重要。 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也很重要。检验报告是对患者身体各项指标进行检测的结果,它可以帮助判断患者的身体状况以及治疗效果。如果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问题存在争议,还可以通过医疗损害鉴定来明确。鉴定机构会组织专家对相关问题进行评估,并出具鉴定意见。鉴定意见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在诉讼中往往起到关键作用。 证人证言也是一种证据。如果有其他患者、家属或者医护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可以请他们作为证人提供证言。证人应当如实陈述自己所知道的事实。 视听资料也可作为证据使用。比如在医院的诊疗过程中,可能有监控视频记录了相关情况;或者患者与医护人员的沟通对话进行了录音等。这些视听资料能够直观地反映诊疗过程中的一些情况。 在收集和保存证据时,患者要注意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对于病历资料,要及时复印或复制,并要求医疗机构加盖证明印记。对于其他证据,也要妥善保存,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果遇到医疗机构拒绝提供病历资料等情况,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在医疗事故的举证过程中,患者要积极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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