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名誉侵权该如何取证?


网络名誉侵权取证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取证方法及依据。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网络名誉侵权。网络名誉侵权是指在网络环境下,通过各种网络平台,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这种行为可能会给受害者带来精神上的痛苦和社会评价的降低。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对于网络名誉侵权的取证,有多种方式。第一,进行网页截屏或录屏。当发现网络上存在对自己名誉侵权的内容时,可以使用手机或电脑的截屏功能,将侵权页面截取下来。如果侵权内容是动态的,比如视频、直播等,可以进行录屏。这是最直接的取证方式,可以直观地反映侵权的内容。不过,截屏或录屏要保证内容的完整性,不能有删减或篡改。第二,申请公证。公证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取证方式。可以向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对网络侵权内容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会按照法定程序,对侵权页面进行操作和记录,出具公证书。公证书具有较高的证明力,在法庭上更容易被采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第三,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相关证据。网络服务提供者,如网站、平台等,掌握着侵权信息的发布者、发布时间等相关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当发现网络名誉侵权时,可以向网络服务提供者发出通知,要求其提供侵权用户的相关信息和侵权内容的原始记录等证据。在取证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及时取证,防止侵权内容被删除或修改。二是要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证据。三是要对证据进行妥善保存,可以将截屏、录屏文件和公证书等存储在多个设备上,以防丢失。总之,网络名誉侵权取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以确保取得的证据具有法律效力,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