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如何举证?
我是一名非全日制员工,和公司在工作时长、工资发放等方面产生了纠纷。现在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是我不知道该怎么去举证,也不清楚哪些证据是有效的,想知道非全日制用工举证的方法和需要注意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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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全日制用工的纠纷中,举证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关于举证责任的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也就是说,在非全日制用工纠纷中,谁主张谁举证。例如,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那么劳动者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这一主张。 接下来谈谈可以作为证据的材料。考勤记录是非常重要的证据之一。劳动者可以通过打卡记录、电子考勤截图、工作场所的监控视频等方式来证明自己的工作时间。工资支付凭证也是关键证据,比如银行转账记录、工资条等,这些可以证明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情况。此外,工作证、服务证、同事的证言等也可以作为辅助证据。 如果用人单位掌握着与纠纷相关的证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例如,用人单位有完整的考勤记录,但却拒绝提供,那么在仲裁或诉讼中,可能会承担对其不利的裁决结果。 在收集证据时,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合法性是指证据的收集方式要符合法律规定,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证据。真实性要求证据是真实存在的,不能伪造。关联性则是指证据要与案件事实有直接的联系。同时,要及时收集和保存证据,避免证据的灭失。如果可能的话,可以对证据进行公证,以增强证据的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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