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应该如何举证?


在离婚案件中,举证是非常关键的环节,它关系到当事人的诉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离婚案件中举证的相关内容。 首先,要明确举证的目的。在离婚案件里,常见的诉求有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争取子女抚养权等,不同的诉求需要不同的证据来支持。 对于解除婚姻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如果要以这些理由解除婚姻关系,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因感情不和分居的证据,可以是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证明对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可以提供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证明家庭暴力,可以提供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 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面,要举证证明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了证明这些财产的存在和价值,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例如银行存款,可以提供银行流水清单;房产需要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等;车辆要提供行驶证、购车发票等。如果涉及到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也要收集相关证据,以便在分割财产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关于子女抚养权的争取,要证明自己更有利于子女的成长。可以从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背景、与子女的感情等方面举证。比如提供自己的收入证明、房产证、孩子的学习生活照片等,同时也可以提供对方不利于抚养子女的证据,如对方有不良嗜好、患有严重疾病等。 在收集证据时,要注意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合法性是指证据的收集方式要符合法律规定,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证据;真实性是指证据要真实可靠,不能伪造或篡改;关联性是指证据要与案件事实相关,能够证明自己的主张。 证据收集完成后,要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提交。一般在立案时就要提交部分证据,后续如果有新的证据,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充提交。 总之,在离婚案件中,要根据自己的诉求,有针对性地收集和提供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