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露个人信息罪如何判刑?


在我国,并没有“泄露个人信息罪”这一确切罪名,与之相关的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简单来说,就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的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能够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而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也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对于“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界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前两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等情形,属于“情节严重”。而数量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十倍以上等情形,则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此外,司法实践中,法院在量刑时还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手段、目的、造成的后果以及犯罪人的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例如,如果犯罪人是为了实施其他犯罪而泄露个人信息,可能会在量刑时加重处罚;如果犯罪人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则可能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总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