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行政处罚有哪些种类?


劳动行政处罚是劳动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用人单位及其他劳动行政相对人给予的制裁措施。它在维护劳动市场秩序、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下面来详细介绍劳动行政处罚的种类。 首先是警告。这是劳动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但情节比较轻微的用人单位给予的一种书面谴责和告诫。比如用人单位偶尔未按照规定及时向劳动者提供工资清单,劳动行政部门可能先给予警告,提醒其改正错误。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可采取口头警告;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并作出警告。 其次是罚款。这是劳动行政部门强制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处罚方式。例如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这能对用人单位起到经济上的惩戒作用,促使其遵守劳动法律。 还有没收违法所得。当用人单位通过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获得了非法利益时,劳动行政部门会将这些违法所得予以没收。比如一些非法职业中介机构,通过提供虚假招聘信息等手段收取求职者费用,劳动行政部门有权没收其违法所得。这一处罚旨在剥夺违法者因违法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行为。 责令停产停业也是一种重要的处罚种类。当用人单位存在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如长期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劳动者的生命健康造成重大威胁时,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整改。《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执行停产停业等决定,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 吊销许可证也是劳动行政处罚的一种严厉手段。对于一些需要特定许可证才能从事相关劳动业务的用人单位,如果其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吊销其许可证。比如职业介绍机构严重违反职业介绍管理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可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使其丧失从事该业务的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