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他人埋藏物是否构成侵占罪?


在探讨侵占他人埋藏物是否构成侵占罪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什么是侵占罪以及埋藏物的相关概念。 侵占罪,通俗来讲,就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而且占有的数额还比较大,在别人要求归还的时候还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而埋藏物,指的是埋藏于地下或者他物之中,所有权归属不明的动产。像在地下挖到的金银财宝、文物等都可能属于埋藏物。 那么侵占他人埋藏物是否构成侵占罪,需要从几个方面来判断。首先,要看数额是否达到较大标准。目前法律没有统一明确“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不同地区可能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来确定。一般来说,如果埋藏物价值比较高,达到了当地规定的数额标准,就满足了构成侵占罪的一个条件。 其次,是否存在拒不交出的行为也很关键。如果发现了埋藏物,在知道权利人是谁的情况下,权利人要求归还,而你却拒绝归还,这种拒不交出的行为就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但要是你发现埋藏物后,积极寻找权利人,或者主动上交有关部门,那就不构成侵占罪。 比如,张三在耕地时挖到了一批古钱币,经鉴定价值不菲。文物部门得知后要求张三上交,张三却以各种理由拒绝,这种情况下,张三的行为就可能构成侵占罪。相反,如果张三挖到后就主动联系文物部门上交,那就不构成犯罪。 总之,侵占他人埋藏物有可能构成侵占罪,但要结合数额是否较大以及是否拒不交出等条件来综合判断。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发现了埋藏物,最好及时联系相关部门,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