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3次一定能离婚吗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已经起诉过两次离婚了,但都没判离。现在我打算第三次起诉离婚,心里特别没底,不知道这次能不能成功离掉。我就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离婚起诉3次是不是就一定能离成呢?
展开


在我国,离婚起诉3次并不一定能成功离婚。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 首先,我国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其次,虽然起诉离婚的次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夫妻双方感情的状况,但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始终是看夫妻感情是否已经达到了确已破裂且无法挽回的程度。前两次起诉离婚未判离,第三次起诉时,如果有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比如一方在这期间实施了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存在吸毒等恶习且情节严重等,同时经过法院调解无效,那么法院可能会判决离婚。然而,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即使是第三次起诉,法院也可能基于各种因素,如双方还有和好的可能、涉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较为复杂等,而不准予离婚。 所以,离婚起诉3次不一定能离婚,关键是要围绕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一核心来提供证据和进行陈述。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