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罪是如何判罚的?


首先要明确,单纯的民间借贷是一种常见的民事行为,正常情况下不会被判刑,它受民事法律调整。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时,通常会判决债务人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不过,如果在民间借贷过程中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就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比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等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构成贷款诈骗罪。根据法律规定,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等刑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还有,若在借贷中涉及非法集资等行为,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另外,如果民间借贷不还款,法院判决后,当事人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按照《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相关概念: 贷款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的犯罪行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