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疗事故如何处罚?
我家里人遭遇了三级医疗事故,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也不清楚医院和相关责任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我想了解一下三级医疗事故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处罚的,这样心里也能有个底,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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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医疗事故。在处理三级医疗事故的处罚问题时,主要涉及对医疗机构和相关医务人员两个层面的处罚。 对于医疗机构而言,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也就是说,如果三级医疗事故情节较轻,卫生行政部门可能仅给予警告处分;若情节严重,医疗机构可能面临限期停业整顿,甚至被吊销执业许可证,这将使其无法继续开展医疗服务。 对于相关医务人员,同样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这意味着医务人员可能会在一定期限内无法正常执业,若情节特别严重,将失去行医资格。 此外,如果医疗事故构成犯罪的,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的医疗事故罪进行刑事处罚。该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不过对于三级医疗事故,通常需要达到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且符合犯罪构成要件时,才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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