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黄灯肇事逃逸会怎么处理?


抢黄灯肇事逃逸的处理涉及到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白“抢黄灯”这个行为。黄灯是一种过渡信号灯,它的作用是提醒驾驶员信号灯即将从绿灯变为红灯,要做好停车准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机动车信号灯表示: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也就是说,如果车辆在黄灯亮起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继续行驶通过路口是合法的;但如果还未越过停止线却强行通过,就可能被认定为违反交通规则。 而肇事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明确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这里的“尚不构成犯罪”,一般是指事故情节较轻,没有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 要是抢黄灯肇事逃逸导致了人员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那就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赔偿方面,肇事逃逸者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于肇事逃逸者的逃逸行为,使得事故责任难以认定,所以通常会被认定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受害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如果造成残疾)、死亡赔偿金(如果导致死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