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进价贩卖毒品的行为如何定性?


在我国,以进价贩卖毒品的行为仍然会被定性为贩卖毒品罪。下面为你详细解释这一法律概念及相关依据。 首先,贩卖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这里的“贩卖”强调的是毒品的流通交易过程,重点在于将毒品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获取金钱或者其他利益。而以进价贩卖毒品,虽然没有获取额外的经济利润,但本质上仍然是在进行毒品的交易活动,促成了毒品在社会上的非法流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该条文并没有将获取利润作为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不管是以高于进价、等于进价还是低于进价的价格贩卖毒品,只要实施了贩卖毒品的行为,就构成贩卖毒品罪。 对于贩卖毒品罪的量刑,会根据毒品的种类、数量等因素来确定。具体如下: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以进价贩卖毒品这种行为不会因为没有获利而不构成犯罪,仍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毒品犯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公民的身心健康,大家一定要远离毒品,遵守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