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劣药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我最近对生产劣药罪的处罚比较关心。我想知道,如果有人生产了劣药,法律会怎么惩罚他呢?是只罚款,还是会判刑?处罚的标准又是什么?是根据劣药的数量,还是对人体造成的伤害程度来定呢?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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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劣药罪,简单来说,就是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明知是劣药还进行生产,并且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要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会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要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这里所说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通常指的是因为使用了这些劣药,导致人员出现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影响身体健康的情况。 要是后果特别严重的,那就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后果特别严重”一般是指劣药造成多人重伤、残疾甚至死亡等极其严重的后果。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要是明知是劣药还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面的规定进行处罚。 相关概念: 生产劣药罪: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明知是劣药而进行生产,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劣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有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超过有效期等情形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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