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过世后房产证上另一方可以卖房吗?
我家房产证上是我和老伴的名字,现在老伴去世了,我想把房子卖了,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权利卖呢?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的法律规定,担心卖了会有麻烦,所以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这种情况我到底能不能卖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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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判断在一方过世后,房产证上另一方是否可以卖房,需要先明确房屋的产权归属情况。一般来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当夫妻一方过世时,该房产中属于过世一方的份额会发生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也就是说,如果过世一方留有遗嘱,那么其房产份额将按照遗嘱进行分配;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 法定继承的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这意味着,除了房产证上的另一方,过世一方的子女、父母等继承人也有权继承相应的房产份额。 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过世后,另一方想要卖房,就需要先完成继承手续。只有当其他继承人都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或者通过合法途径完成了房产份额的转移,使得房产完全归属于房产证上的另一方时,其才有权单独卖房。否则,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就卖房,可能会引发法律纠纷。例如,其他继承人可能会起诉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所以,一方过世后,房产证上的另一方不能直接卖房,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好继承问题后,才能进行房产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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