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工伤,工伤打官司的程序是怎样的?


首先,我们来谈谈如何认定工伤。工伤认定,简单来说,就是确定你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伤害是不是能被法律认可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此外,第十五条还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如果要进行工伤认定,一般是由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接下来,说说工伤打官司的程序。如果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或者在工伤赔偿等问题上和单位产生了纠纷,就可能需要打官司。打官司一般要经过以下几个程序。第一步是劳动仲裁,这是前置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当事人要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等相关材料。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证据,然后做出仲裁裁决。 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到法院起诉时,要准备好起诉状、仲裁裁决书等材料。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立案审查,确定符合受理条件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做出判决。如果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