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分录怎么做?
我在一家企业做会计,最近处理财务账目时,对于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这部分的分录不太清楚。不知道该如何准确记录,担心会做错账影响财务数据的准确性,想了解一下正确的分录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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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处理中,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分录需要分步骤进行记录。 首先,当企业在支付员工工资时,需要代扣员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这时候,企业实际上是替税务机关从员工的工资里预先扣除了这部分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在会计分录上,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这个科目反映企业应该支付给员工的工资总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这表示企业已经代扣了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形成了对税务机关的一项负债,同时贷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这是实际支付给员工的工资金额。 其次,当企业向税务机关缴纳代扣的个人所得税时,意味着企业履行了扣缴义务,将之前代扣的税款交到了税务机关。此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表明企业对税务机关的这项负债减少了;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说明企业用银行存款支付了这笔税款。 举例来说,某企业发放员工工资时,应发工资为100000元,代扣个人所得税2000元,实际发放工资98000元。发放工资时的分录为: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100000元,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2000元,贷记“银行存款”98000元。缴纳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2000元,贷记“银行存款”2000元。这样,就完成了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分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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