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是在特定情形下保障劳动者权益的一项法律规定。经济补偿,简单来说,就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一笔钱,用来弥补劳动者因为一些特定情况失去工作或者权益受损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多种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比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且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的。打个比方,公司觉得业务调整,和你商量后让你离职,这种情况公司就要给经济补偿。 还有,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像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没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因此离职的,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假如公司一直拖欠你的工资,你被迫离职,公司就得给补偿。 此外,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例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在这些情况下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情况。如果公司经营不善要重整裁员,也得给被裁员工经济补偿。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比如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提出维持原来的工资待遇续签合同,你不愿意续签,这种情况公司不用给补偿;但如果公司降低待遇续签,你不同意,公司就得给补偿。 最后,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也就是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都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公司破产了,员工因此失业,公司就需要给员工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