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招待费超过扣除标准该如何做账?

我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招待费支出超出了扣除标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进行账务处理,怕处理不当引发财务和税务问题。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招待费超过扣除标准后,具体的做账方法和步骤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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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待费做账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接下来,我们谈谈招待费超过扣除标准时的账务处理。在会计核算上,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多少就记录多少,按照正常的会计分录进行账务处理。一般来说,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这里遵循的是会计上的“实际发生原则”,也就是如实记录企业的经济业务。 然而,在税务处理方面,因为招待费超过了扣除标准,超过部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是不允许扣除的。所以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需要进行纳税调整。比如,企业当年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0万元,当年销售(营业)收入为1000万元。按照发生额的60%计算,可扣除6万元;按照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计算,可扣除5万元。那么,只能按照5万元扣除,超过的5万元(10 - 5)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在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将这部分调增额填入相应的纳税调整项目中。这样调整后,企业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就会相应增加,以符合税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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