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给税务局税款的分录怎么做?


在会计处理中,付给税务局税款的分录要根据不同税种和缴纳情况来做。下面我们分几种常见情况详细说明。 首先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缴纳当月的增值税时,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银行存款。如果是缴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分录则是: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这里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核算的是一般纳税人当月已缴纳的应交增值税额;“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主要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缴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依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企业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其次是企业所得税。企业按规定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时,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实际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所得税费用”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应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应遵循上述规则。 再者是消费税。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等应缴纳的消费税,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实际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贷:银行存款。“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等相关规定中关于税金及附加核算的要求。 最后是其他小税种,比如印花税。企业缴纳印花税时,借:税金及附加,贷:银行存款。因为印花税通常不需要预计应交数,所以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企业在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等情况下应缴纳印花税,会计处理按上述方式进行。总之,付给税务局税款的分录要根据具体税种准确处理,以保证财务信息的准确可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