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增值税及滞纳金如何做账?
我公司被税务机关查出需要补缴增值税和滞纳金,但是我不知道该怎么做账。我不太熟悉财务和税务的账务处理,不清楚在会计分录上要怎么体现补缴的增值税和滞纳金,也不知道这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有什么影响,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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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补缴增值税及滞纳金的账务时,需要分别对增值税和滞纳金进行不同的账务处理。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账务处理方法以及对应的法律依据。 对于补缴增值税的账务处理,这要依据不同的情况来操作。如果是税务机关检查后需要补缴的增值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核算。假设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在税务机关检查后确定需要补缴增值税,会计分录如下: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 - 增值税检查调整。然后将“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余额转到“未交增值税”科目:借:应交税费 - 增值税检查调整;贷: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实际补缴增值税时:借: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对于滞纳金的账务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在会计核算中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会计分录为:借:营业外支出 - 税收滞纳金;贷:银行存款。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税收滞纳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也就是说,在企业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将税收滞纳金这部分支出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准确计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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