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代扣个税手续费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我公司收到了代扣个税的手续费,但是不知道在财务上该怎么处理这些钱。是记为收入还是冲减费用呢?在会计分录上又该怎么写?不太清楚相关的财务和税务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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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代扣个税手续费的账务处理涉及到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两个方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从会计核算的角度来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收到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属于企业的一项收入,通常应计入“其他收益”科目。这是因为这笔手续费是企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后,税务机关给予的一种经济补偿。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收到手续费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收益”,同时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取得的代扣代缴手续费收入应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在税务处理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这笔手续费收入应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不过,如果企业将部分手续费用于奖励办税人员,这部分奖励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例如,企业决定将收到的手续费中的一部分奖励给办税人员张三,这部分奖励费用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扣除。 此外,对于奖励给办税人员的手续费,根据相关规定,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意味着,如果企业将手续费奖励给直接从事代扣代缴工作的办税人员,办税人员取得的这部分奖励收入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总之,企业在收到代扣个税手续费时,要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正确的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以确保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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