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非自产产品如何退税?


生产企业非自产产品退税是一个涉及多方面规定的事项。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相关概念。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简单来说,就是让企业出口的货物在国内缴纳的税可以退回来,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对于生产企业非自产产品退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等相关规定,有几种特定情况是可以办理退税的。比如,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行为且同时符合规定条件的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货物,可视同自产货物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这里的视同自产货物,就包括与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相同,或者是用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再委托深加工收回的货物等情况。 如果生产企业要为非自产产品办理退税,一般需要经过以下步骤。第一步是资格认定,企业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第二步是收集相关凭证,包括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第三步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报,通常是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及消费税退税。第四步是税务机关审核,税务机关会对企业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包括对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等进行核查。如果审核通过,企业就可以收到相应的退税款。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非自产产品情况可能在退税的具体要求和操作上有所差异。企业在办理退税时,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税务机关的要求来进行,确保申报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避免因违规操作而面临税务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