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反驳专利侵权无效?


在反驳专利侵权无效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运用合理的法律依据和专业方法进行有效抗辩。首先,我们要明确专利无效的含义。专利无效指的是已经被授予的专利权,由于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授权条件,经过法定程序被宣告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是我们反驳专利侵权无效的重要法律依据。其中规定了多种可使专利无效的情形。比如,如果该专利的主题不属于能够授予专利权的范围,像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等,就不具备专利授予的条件。此外,若专利缺乏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也可以作为反驳对方专利有效的有力理由。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则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可以从专利的申请文件入手进行反驳。比如,检查其权利要求书是否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说明书是否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了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如果权利要求书存在不清楚、不明确的情况,或者说明书不能支持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那么就可以以此为依据主张专利无效。 另外,我们还可以收集相关的现有技术证据。通过查找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公开的技术资料、文献、产品等,证明该专利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这些现有技术证据可以是国内外的科技文献、学术论文、产品说明书、销售记录等。在收集证据时,要注意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确保证据能够有力地支持我们的反驳观点。 同时,我们还可以考虑专利的申请程序是否存在瑕疵。例如,是否存在违反先申请原则的情况,即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如果发现对方在申请过程中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抄袭他人技术、隐瞒重要信息等,也可以作为反驳专利有效的理由。 总之,反驳专利侵权无效需要我们全面了解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仔细研究对方的专利文件,收集充分的证据,并运用合理的法律方法进行抗辩。在这个过程中,如果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专利律师,以获得更准确、有效的法律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