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坐飞机,如何解除失信人员名单?


当您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了坐飞机等高消费行为后,若想解除该名单,需要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解除途径。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失信人员名单”。失信人员名单,简单来说,就是法院把那些有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却拒不履行的人记录在一个名单里。这些人会受到一系列的信用惩戒,比如不能坐飞机、高铁,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等。这一制度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根据该规定,要解除失信人员名单,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种,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这意味着您按照法院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的要求,把该还的钱还了,该做的事做完了。比如您之前因为欠款纠纷被起诉,现在已经把欠款本金、利息以及可能产生的诉讼费用等都还清了,就属于这种情况。当您全部履行义务后,人民法院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第二种,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也就是说,您和债权人商量好了还款计划,并且按照这个计划把事情都解决了,债权人也认可了。这种情况下,同样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失信名单,法院核实后也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相关信息。 第三种,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这可能是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比如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经过法定程序后裁定终结执行程序。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也会删除失信信息。 具体的操作流程是,您可以先主动联系执行法院,向法院说明您已经满足了解除失信名单的条件,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还款凭证、和解协议等。法院会对您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就会按照规定删除您的失信信息。 总之,要解除失信人员名单,关键是要积极履行法律义务,与相关方达成和解并切实履行,然后按照法定程序向法院申请。这样,您就可以摆脱失信带来的限制,恢复正常的生活和出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