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么可以将物业踢走?

我住的小区,物业服务特别差,小区卫生不打扫,设施坏了也不维修,安保也不到位。我想和其他业主一起把这个物业换掉,可又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想问下,按照法律规定,怎么才能合法地把现在的物业踢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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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换物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如果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是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更换物业的。 首先,我们要明白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作用。业主大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的,是小区物业管理的决策机构。业主委员会则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代表业主的利益,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大会有权决定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要更换物业,第一步是要成立业主大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第二步,收集业主的意见。如果有超过一半以上的业主同意更换物业,就可以由业主委员会作为代表,向当前的物业服务企业提出解聘要求。这里依据的是《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步,进行招标或者协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也可以与其他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协商,确定新的物业服务合同条款。 第四步,与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合同。在确定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后,业主委员会应当与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最后,与原物业服务企业办理交接手续。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将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交还给业主委员会,并配合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交接工作。《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总之,更换物业需要业主们共同努力,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这样才能确保更换物业的行为合法有效,保障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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