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后如何补交社保?


当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后补交社保,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事实劳动关系,它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劳动者已经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用人单位也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等,双方存在着实际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这种关系和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一样,都受法律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就意味着,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单位就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 接下来讲讲补交社保的流程。一般来说,补交社保是由用人单位去办理的。第一步,用人单位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这些材料通常包括能证明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等。另外,还需要准备补缴申请表等其他可能要求的材料。不同地区所需材料可能会有差异,所以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第二步,用人单位要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补交申请。可以通过线上或者线下的方式进行申请。线上申请的话,可能需要登录当地社保部门的官方网站,按照指引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材料。线下申请则需要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社保经办机构的办事窗口,提交申请。 第三步,社保经办机构会对提交的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是核实事实劳动关系是否真实存在,以及补交的时间、金额等是否准确。如果审核过程中发现材料不齐全或者存在问题,社保经办机构会通知用人单位补充或修改材料。 第四步,一旦审核通过,用人单位就需要按照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金额进行缴费。缴费方式也有多种,比如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网上支付等方式完成缴费。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拒绝为劳动者补交社保,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理,责令其补交社保。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