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问费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
我获得了一笔顾问费,不太清楚该怎么去申报个税。不知道申报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什么材料,适用的税率又是多少。希望能了解清楚这些内容,避免在申报个税时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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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问费在税法上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简单来说,就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像提供咨询服务获得的顾问费就属于这类。 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比如,您获得的顾问费是3000元,那么收入额就是3000 - 800 = 2200元;若顾问费是5000元,收入额则是5000×(1 - 20%) = 4000元。 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预扣率从20%到40%不等。应预扣预缴税额 =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在申报流程上,一般由支付顾问费的单位或个人作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您需要提供相关身份信息等资料给扣缴义务人。当然,如果没有扣缴义务人,您就需要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如果您取得的劳务报酬属于一次性收入,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此外,年度终了后,劳务报酬所得要和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进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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