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中被告应该如何答辩?
我收到了配偶的离婚起诉,不知道该怎么答辩。我不想离婚,而且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也有自己的想法。我想了解在法庭上该怎么为自己辩护,说些什么能让法官支持我的诉求,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展开


在离婚起诉中,被告进行答辩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首先,答辩要围绕原告的诉讼请求展开,有针对性地进行回应。如果不想离婚,就要在答辩中说明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理由。比如,列举双方曾经共同度过的美好时光、在生活中相互扶持的事例等,以此证明双方仍有感情基础。 从法律层面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被告若不想离婚,重点应放在证明感情未破裂上。 若涉及财产分割问题,被告需要明确自己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主张。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但根据《民法典》规定,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被告要清楚哪些是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并在答辩中说明自己的分割理由。例如,若自己在婚姻中对家庭财产的积累贡献较大,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如收入证明、投资记录等。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被告也要表达自己的意愿和优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被告可以说明自己在照顾子女生活、教育等方面的能力和条件,以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此外,在答辩时,被告要注意语言文明、条理清晰,提供的证据要真实、合法、有效。最好提前准备好书面答辩状,在法庭上可以更有条理地陈述自己的观点。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