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退婚后彩礼钱在法律上该怎么退?
我和对象订婚了,但是现在因为一些原因要退婚,之前给了对方不少彩礼钱。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这彩礼钱能退回来吗?是全退还是部分退?具体该怎么操作呢?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所以想详细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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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关于订婚退婚后彩礼的退还问题是有明确规定的。首先得明白,彩礼通常是一方在婚前按照习俗给付另一方用于筹备婚事等的财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如果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若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一种情况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也就是说如果只是订婚,还没去民政局领结婚证,那么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是会得到法院支持的。 第二种情况是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即使领了证,但是没有真正像夫妻一样共同生活过,在这种情况下离婚,给付彩礼方要求退还彩礼,法院也会支持。 第三种情况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是说给彩礼的这一方因为给了彩礼,导致自己生活陷入困境,比如连基本的生活保障都成问题了,这种情况下离婚要求退还彩礼,法院同样会支持。不过要注意,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双方能协商一致关于彩礼退还的问题,那自然最好,直接按照协商结果处理就行。要是协商不成,那就可能需要通过向法院起诉等法律途径来解决。法院会根据具体的证据、实际情况等来判定彩礼是否退还以及退还的比例等。 相关概念: 彩礼:通常是指以结婚为目的,一方及其家庭按照习俗给付另一方及其家庭的财物。 共同生活:一般是指夫妻双方在日常生活中相互扶持、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共同参与家庭事务等实质性的生活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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