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审查证据合法性,哪些证据材料不合法?


在法律领域,证据的合法性审查至关重要,它直接关系到案件的走向和结果。下面将详细介绍审查证据合法性的方法以及哪些证据材料不合法。 首先,我们来看看如何审查证据的合法性。审查证据合法性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证据的主体要合法。这意味着提供证据的主体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例如,鉴定人必须具备相应的鉴定资格,如果一个没有相关鉴定资质的人做出的鉴定报告,就不能作为合法的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明确了鉴定人等证据主体的资格要求。二是证据的形式要合法。不同类型的证据有其特定的形式要求。比如,书证应当是原件,如果是复印件,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其他证据加以佐证才能被采信。再如,证人证言一般要求证人出庭作证并接受询问,否则其证明力可能会受到影响。三是证据的收集程序要合法。这是审查证据合法性的关键环节。收集证据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严禁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证据。例如,通过暴力、威胁、欺骗等方式取得的证据是不合法的,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接下来,我们了解一下哪些证据材料是不合法的。非法取得的证据首当其冲。如前所述,通过违法手段获取的证据,不管其内容是否真实,都不能作为合法证据使用。以偷拍、偷录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方式取得的证据也不合法。虽然在某些情况下,偷拍偷录的内容可能对案件有重要作用,但如果这种行为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该证据就不能被采纳。此外,没有经过法定程序鉴定的证据材料也不合法。比如,涉及到专业领域的证据,如医疗事故鉴定、交通事故责任鉴定等,必须由具有法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鉴定,否则不能作为有效证据。另外,伪造、变造的证据显然是不合法的。伪造证据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该证据不能被采信,提供伪造证据的人还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在审查证据合法性时,要全面、细致地从主体、形式和收集程序等方面进行考量,避免使用不合法的证据材料,以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公正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