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董事离婚会怎么判?


公司上市董事离婚时,法院的判决会依据多方面因素来进行。 首先在离婚方式上,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如果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能就离婚相关事宜,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就行。要是无法协商一致,就只能选择诉讼离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财产分割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共有财产,像股票、债权、投资基金份额等各类有价值证券,以及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权益问题,首先允许双方自行商议解决。要是不能达成共识或按市值分配方案存在困难,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 需要注意的是,被认定为个人财产的股权,若由个人婚前所积累财产或者婚后经双方协议明确归属个人所有的财产所投资形成,虽本身是个人财产,但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这些股权带来的收益,比如公司的利润分红,以及因股价上涨而抛售增值的部分资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均为公司股东,在夫妻协商一致时,可自由协商转让公司股权事宜;若仅就持股比例无法达成共识,法院会依据照顾子女、女方或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分配持股比例;若一方不愿继续持股,可先按比例分配股权,再由不想持股的一方转让给另一方或公司其他股东;若双方都不愿继续持股,可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第三人,双方各自按比例取得股权转让价款 。若夫妻一方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双方协商一致转让股权时,根据其他股东的态度不同,也有不同的处理方式。若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并放弃优先购买权,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若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股权,夫妻双方可就股权转让款进行分割;若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股权,视为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公司出资或认购股份,从而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的人。 优先购买权: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于其他股东拟对外转让的股权享有的优先购买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