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隐瞒乙肝离婚会怎么判?


首先要明确,法律上并没有针对婚前隐瞒乙肝离婚如何判决的明确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对方;不如实告知的,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不过请求撤销婚姻,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但乙肝是否属于这里所说的“重大疾病”,法律没有明确界定,不同地区法院可能有不同观点。 关于是否判决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院会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虽然一方婚前隐瞒乙肝可能会影响夫妻感情,但这并不必然导致法院判决离婚。若能证明因对方隐瞒乙肝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比如因乙肝问题双方频繁争吵、无法共同生活等,法院经调解无效,可能判决准予离婚;若无法证明感情破裂,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会调解,不判离婚。 在财产分配上,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法院认定隐瞒乙肝的行为对另一方造成了损害,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适当照顾受损害方。 孩子监护权方面,法院主要会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判决,比如孩子年龄、双方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孩子一直以来的生活环境等。如果隐瞒乙肝的行为可能对孩子健康成长有不利影响,那么这一方获得孩子监护权的可能性会降低。 需要注意的是,乙肝不属于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而且婚姻隐瞒重大疾病导致夫妻离婚的,不属于法定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 ,即一般不能要求因对方隐瞒乙肝给予离婚损害赔偿。 相关概念: 重大疾病:法律未明确具体范围,在实践中不同案件可能有不同认定,通常指严重影响生活、健康、具有较高治疗成本或对婚姻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的疾病。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