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儿子四岁离婚会怎么判?

我和爱人正在考虑离婚,儿子才四岁。我们俩都很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现在心里特别没底,不知道法院到底会怎么判。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依据哪些因素来决定孩子跟谁生活 ,我要怎么做才能增加获得儿子抚养权的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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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儿子四岁,关于抚养权的判决,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进行。 首先,法律明确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指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经济状况是一方面,稳定且良好的收入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物质生活条件,保障孩子的生活质量和教育资源等。比如一方收入较高且工作稳定,能为孩子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良好的教育机会等,在抚养权争夺上会有一定优势。 抚养能力也很关键,这包括照顾孩子日常生活的能力,像是否有时间陪伴孩子、能否给孩子提供健康的饮食、能否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等。例如一方有较多的闲暇时间,可以亲自照顾孩子的起居、辅导孩子功课,相比工作忙碌无暇照顾孩子的一方,会更有优势。 家庭环境同样重要,一个和谐、充满爱的家庭环境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如果一方家庭氛围融洽,家庭成员关系和睦,能够给予孩子足够的关爱和支持,那么法院会倾向于将孩子判给这一方。 孩子的意愿也会被适当考虑,虽然四岁的孩子认知和表达能力有限,但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更愿意跟谁生活,法院也会将此作为一个参考因素 。 此外,如果一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比如有家庭暴力行为、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等,会极大降低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 如果双方条件相当,法院也可能会考虑轮流抚养等合理安排,保障孩子与父母双方都有足够的相处时间,充分感受到父母的爱。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就是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事务时,要全方位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身心发展最为有利的决定。 轮流抚养: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周期内,父母双方按照约定或者法院判决,交替抚养孩子,使孩子能够与父母双方都保持密切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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