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合同纠纷时如何保存证据?


在解决合同纠纷时,正确保存证据至关重要,它能帮助当事人在纠纷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下为您详细介绍一些保存证据的方法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是合同文本。合同是解决纠纷的核心证据,所以一定要妥善保管合同的原件。合同原件是最直接证明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因此,无论是纸质合同还是电子合同,都要确保其完整和可查阅。对于纸质合同,要放在安全、干燥的地方,避免丢失、损坏或被篡改;对于电子合同,要保存好相关的电子文档,并备份到多个存储设备中,防止数据丢失。 其次是履行合同过程中的各类凭证。这些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货单、收货单、发票、付款凭证等。它们可以证明合同的履行情况。例如,发货单能证明一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了货物,收货单则能证明另一方已经接收了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发货单、收货单、发票等都属于书证范畴,具有重要的证明作用。在保存这些凭证时,要确保其内容清晰、完整,并且有双方的签字或盖章。 再者是沟通记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能会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进行沟通。这些沟通记录也是重要的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因此,要保存好这些沟通记录,不要随意删除。对于重要的沟通内容,可以进行截屏、录音或录像,并保存原始载体。 另外,如果有证人,要及时获取证人证言。证人证言也是一种证据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在获取证人证言时,要让证人以书面形式详细记录其所知情况,并签字确认。同时,要保留证人的联系方式,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让证人出庭作证。 最后,在保存证据的过程中,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十七条规定,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一)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只有合法取得的证据才能被法院采纳。如果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证据,不仅不能起到证明作用,还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解决合同纠纷时保存证据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这样才能在纠纷解决过程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