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第一次出庭不想离婚该怎么说?

我和另一半闹离婚,对方起诉了,过几天第一次出庭。我其实不想离,可又不知道在法庭上该怎么表达我的想法。我怕说错话,导致法院直接判离。想问问大家,这种情况下在法庭上说些什么才能让法官不判离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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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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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第一次出庭时,如果不想离婚,需要向法庭充分表达不愿意离婚的意愿以及婚姻仍有维系的可能等观点。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要点和法律依据。 首先,要明确坚定地向法官表明自己不愿意离婚的态度。比如可以说“我深爱着我的配偶,我非常珍惜我们之间的感情,我坚决不同意离婚”,清晰表达出自己对这段婚姻的不舍。 其次,需要说明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这可以从多个方面阐述,例如提及夫妻之间过往的美好回忆,像“我们曾经一起度过了很多艰难的时刻,在我生病时,对方悉心照顾我;在对方工作遇到挫折时,我也一直鼓励支持他。这些经历都让我们的感情更加深厚” 。还可以讲述日常生活中的相互关心和依赖,如“平时我们会一起做饭、散步,周末也会一起陪伴孩子,生活充满了温馨”。 同时,要针对对方提出的离婚理由进行回应和解释。如果对方以性格不合为由提出离婚,你可以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格特点,我们在相处过程中确实会有一些小摩擦,但这并不影响我们的感情。我们一直在相互理解、相互包容,也在不断地磨合”。如果对方提到经济问题,你可以表明“虽然目前经济上有一定压力,但我们一直在共同努力改善现状,我相信通过我们的奋斗,生活会越来越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所以,只要不存在这些法定的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并且你能让法官相信夫妻感情仍有挽回的余地,那么法院通常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不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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