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缴纳工伤保险的下岗职业病人怎样办理经常居住地就医?

我是一名下岗职业病人,之前单位没给我缴纳工伤保险。现在我想在经常居住地就医,可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理相关手续。我身体也不好,经不起折腾,就想了解下具体要怎么做,有哪些流程和注意事项,希望能顺利解决就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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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业病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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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缴纳工伤保险的下岗职业病人办理经常居住地就医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方面来了解。 首先,我们得知道职业病人就医权益保障的相关基础概念。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即便下岗且未缴纳工伤保险,职业病人依然享有就医的权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对于下岗职业病人,虽原单位可能不存在或者难以承担责任,但依然可以通过一定途径保障自身就医权益。 办理经常居住地就医,一般可采取以下步骤。第一步,确定职业病诊断。需要到当地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断。拿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后,它是后续就医和维权的重要依据。 第二步,若要在经常居住地就医,可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咨询相关政策。虽然没有缴纳工伤保险,但有些地方会有针对困难职业病人的医疗救助政策。比如,可申请医疗救助基金,通过提交相关的诊断证明、下岗证明等材料,经过审核符合条件后,能获得一定的医疗费用补助。 第三步,与经常居住地的医疗机构进行沟通。可以向医院说明自己的情况,了解医院对于未缴纳工伤保险的职业病人的就医流程和优惠政策。部分医院可能会为这类病人提供一定的便利,如缓交费用、优先安排治疗等。 第四步,如果原单位有一定责任,可通过协商或者法律途径要求其承担部分医疗费用。可以先尝试与原单位沟通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未缴纳工伤保险的下岗职业病人在经常居住地就医虽然可能面临一些困难,但通过正确的途径和方法,依然可以保障自己的就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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