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钱还房贷了,房子不要了可以吗?
我买了套房子,办了房贷,现在经济出问题,实在没钱还房贷了。我想着干脆房子不要了,不知道这样在法律上是否可行,会有什么后果,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从法律层面来说,没钱还房贷了选择放弃房子是可行的,但这会带来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和影响。 首先,房贷本质上是你和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同时以房子作为抵押物。当你停止偿还房贷时,这就构成了违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银行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你承担违约责任,常见的违约责任就是支付逾期利息和违约金。 其次,银行一般会在你连续多个月未还款后,启动法律程序来维护自身权益。通常会向法院起诉,要求拍卖抵押的房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再者,房子被拍卖后,如果拍卖所得款项不足以偿还剩余的房贷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银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你仍然需要继续承担还款责任。也就是说,即便房子没了,你可能还欠着银行钱。而且,这种逾期还款和违约行为会被记录在个人征信报告中,对你今后的信用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比如影响你未来的贷款、信用卡申请等。 所以,虽然在法律上你可以选择放弃房子,但这并不是一个没有代价的决定,建议在遇到还款困难时,及时与银行沟通,看是否能协商出一个解决方案,比如延长还款期限、调整还款方式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