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寻衅滋事如何量刑?
我在杭州,因为一些事情和别人起了冲突,可能涉及寻衅滋事。我特别担心会面临怎样的处罚,想知道在杭州,对于寻衅滋事这种行为,法律是怎么量刑的,具体有哪些标准和依据呢?
展开


寻衅滋事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或者后果严重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在杭州,司法实践中对于寻衅滋事的量刑会结合具体的犯罪事实、情节和危害后果等因素综合判断。比如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可能会认定为“情节恶劣”;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一般会认定为“情节严重”。此外,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以及是否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等,也都会影响最终的量刑。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