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诈骗罪如何量刑,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我最近听说有人冒充警察去骗钱,感觉特别气愤。我想了解一下,要是真的有人这么干了,法律上到底会怎么去判这个罪呢?是根据骗到的钱数,还是有其他的判定标准呀?想详细知道关于冒充警察诈骗罪量刑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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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冒充警察进行诈骗,属于招摇撞骗罪的加重情节。 首先,来了解下什么是招摇撞骗罪。简单说,就是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去进行招摇撞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公共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 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犯招摇撞骗罪的,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要是犯罪情节严重的,处3到10年有期徒刑。而冒充警察进行诈骗的,依照上述标准从重予以量刑。 这里的“情节严重”通常指长期从事招摇撞骗活动或流窜作案,造成极其恶劣社会影响的;屡次犯法且不知悔改的;采用极其卑鄙恶劣的犯罪手段的;所引发的后果极为严重的等情况。不过对于“情节严重”具体怎么认定,要依靠最高司法机关的权威解释进一步明确。 另外,如果冒充警察诈骗的行为同时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会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相关概念: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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