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诽谤寻衅滋事如何量刑?


首先,我们来分别看看侮辱、诽谤和寻衅滋事这三个不同行为的量刑情况。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里所说的“告诉才处理”,意思是一般情况下需要被害人自己去法院起诉,法院才会处理,除非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况,才会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判断是否“情节严重”,通常会考虑侮辱行为的手段是否恶劣、造成的后果是否严重等因素,比如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犯诽谤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认定诽谤罪时,关键在于是否有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的行为,而且这种行为要达到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且情节严重的程度。比如,通过网络大量散布虚假信息,导致他人名誉严重受损,影响其正常生活和工作等情况。 寻衅滋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这里的“情节恶劣”“情节严重”等也有具体的判断标准,比如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或者多次强拿硬要公私财物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