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算是分居,分居两年真的可以离婚吗?
我和伴侣感情不和,现在处于分开生活的状态,但不确定这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听说分居两年就能离婚,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我想弄清楚怎样才符合法律上分居的定义,以及分居两年是不是必然能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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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看看怎样才算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分居在法律上主要指的是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简单来说,就是夫妻不再一起吃饭、睡觉,各自过着相对独立的生活。 这里要注意,单纯的分开居住并不一定就构成法律上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需要满足一些条件。第一,分居的原因必须是夫妻感情不和。如果是因为工作、学习等其他客观原因而分开居住,是不能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分居的。比如,一方被单位派到外地工作,这种情况下的分开居住就不属于因感情不和的分居。第二,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这里的两年是指不间断的两年时间,中间不能有和好又共同生活的情况。如果分居期间有短暂的共同生活,那么分居的时间就要重新计算。 接下来,我们说说分居两年是否真的可以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分居两年只是法院判定是否准予离婚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但不是必然能导致离婚。 当一方以分居两年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首先,法院会审查分居的事实是否成立,也就是是否满足刚才所说的因感情不和连续分居满两年的条件。其次,即使分居事实成立,法院也会先进行调解。因为离婚不仅仅涉及到夫妻双方的感情问题,还可能涉及到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诸多方面。只有在调解无效,且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下,法院才会判决准予离婚。 所以,分居两年并不意味着一定能离婚,它只是一个可以向法院提供的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之一。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夫妻双方感情出现问题,想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按照法律程序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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